如果是“人主”到来,则要抬上酒桌到路口迎接,孝子们手拄丧棒,号哭举哀。“人主”接过执事人斟上的酒,将酒洒在地上,然后在执事人的引导下,进入灵堂点香化纸跪拜,孝子们则举哀尾随。
在“做客”的次日清晨上山安葬死者。出殡前在棺柩上盖一床红毛毡,毛毡上放一只大公鸡,摩公发丧出殡, 由一位拿长火把的人上前引路,拿“望山钱”者走第二,边走边丢的纸钱称“买路钱”,放鞭炮者走第三
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,裁松江府、太仓州,上海地区直属江苏省,有上海、华亭(后改名松江)、嘉定、宝山、川沙、南汇、奉贤、金山、青浦、崇明等10县。
民国三年(1914年),江苏省划分为沪海等5道,其中沪海道驻上海县,辖今属上海市的上海、松江、南汇、青浦、奉贤、金山、川沙、嘉定、宝山、崇明等县以及今属江苏省的海门县。
民国十四年(1925年),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为淞沪市。
民国十五年(1926年),孙传芳督江苏省,成立淞沪商埠,分全境为上海、闸北、浦东、沪西以及吴淞5区。
民国十六年(1927年)7月7日,上海特别市成立,直辖于中央政府,上海始有直辖市一级建置。
国民政府成立后,根据孙中山的大上海计划,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国民政府设立上海特别市,扩大市区范围包括上海、宝山县的一部分,设立17个区,而上海地区各县则仍属江苏省,从此上海市与上海县分离。城市范围东达浦东,西至静安寺、徐家汇,南趋龙华,北达宝山路底。